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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等六地签署流域水生态治理合作协议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9-03-01

1月12日下午,成都、阿坝、德阳、雅安、资阳、眉山六市州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在成都市河长办召开了第一次区域合作联席会议,会上各地河长办负责人纷纷就建立区域合作,构建联动机制,妥善应对跨区域水环境污染及其突发事件,共同推动流域河长制管理落地落实进行了深入探讨,发表了很好的建议意见,相互交流了河长制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会上六市州本着区域协调、信息共享、平等互利、友好互助原则共同签署了建立岷江沱江河长制管理协调机制联动推进流域水生态治理保护合作协议,合作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探索流域统一规划、同步治理、共同管护的新模式;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环境治理项目,加强流域风险防控,强化工业点源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流域生态河湖建设,构筑绿色生态屏障。

二是实现水质监测信息共享。加快建设水质联防联控信息化平台,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同步监测,实现上下游数据共享;建立政策科技资讯、流域治理方法、治理模式,环境管理与监督、流域水文信息、技术人员交流、重大课题或科技成果等方面的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

三是建立协同应急处置机制。定期联合开展流域水环境风险排查,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重点污染源异常排污等可能引发跨区域环境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信息通报、措施应对、信息发布等机制,提升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四是建立联系会商机制。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由六位市级河长办主任轮值召集,并负责会前收集联席会议议题,会后印发联席会议纪要,督促议定事项落实。市级河长办主任联席会议重在通报河长制工作开展、水环境治理推进等情况,研究落实流域省级河长交办事项,解决治理保护联动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共同对上争取政策、资源、资金、技术等支持,组织开展流域共建共治和联合执法。

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岷江、沱江上游6市州开启了协同治水良好的开端,为共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迈开坚实的一步。4月联席会将在眉山召开。